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一作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原意是说死的价值不同,是由于选择的目的不同。后以“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比喻人可以不惜一死,但死得要有价值。亦用来比喻人的作为其价值的差别有天地之远。
唐.李白《结袜子》诗:“感君恩重许君命,泰山一掷鸿毛轻。”
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一作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原意是说死的价值不同,是由于选择的目的不同。后以“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比喻人可以不惜一死,但死得要有价值。亦用来比喻人的作为其价值的差别有天地之远。
唐.李白《结袜子》诗:“感君恩重许君命,泰山一掷鸿毛轻。”
比喻上官糊涂失职,听任下属舞弊为奸。见《新唐书·五行志》的记载。原为“猫鼠同处”,后引伸为“猫鼠同眠”。【出典】:《新唐书》卷34《五行志一》882页:“龙朔元年十一月,洛州猫鼠同处。鼠隐伏象盗窃,猫
唐.贾至《早朝大明宫》诗:“共沐恩波凤池上,朝朝染翰侍君王。”恩波,指皇帝的恩泽;凤池,即凤凰池,本是皇帝禁苑中的池沼,又是中书省所在地,中书省掌管一切机要,经常接近皇帝,故称中书省为“凤凰池”,唐诗
同“人琴俱亡”。清王鹏运《彊村词序》:“人琴俱逝,赏音阒然。”见“人琴俱亡”。清·王鹏运《彊村词序》:“~,赏音阒然。”【词语人琴俱逝】 成语:人琴俱逝汉语大词典:人琴俱逝
讼( ㄙㄨㄥˋ sòng ):诉讼。 审理诉讼,我也和其他办案人员一样;根本的办法是要根绝诉讼。 古代儒家主张施行德教,完全消灭民事纠纷。语出《论语.颜渊》:“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参见:暖气寒谷【词语寒谷】 汉语大词典:寒谷
源见“墨子悲染丝”。慨叹为世俗所染难以自拔。南朝 齐孔稚珪《北山移文》:“岂期终始参差,苍黄翻覆,泪翟子之悲,恸朱公之哭。乍回迹以心染,或先贞而后黩,何其谬哉!”
源见“鲁鱼亥豕”。将“帝”讹成“虎”。泛指文字错讹。清陈维崧《沁园春.纸贵戏作》词:“纵画他灰焰,还疑帝虎,刻他竹粉,莫辨之无。”【词语帝虎】 汉语大词典:帝虎
源见“庖丁解牛”。谓切中要害。《东周列国志》七三回:“〔伍员〕勇壮非常,与寡人筹策国事,无不中窾,是其贤也。”亦谓恰当,合适。清李渔《闲情偶寄.器玩》:“柴可为扉也。取柴之入画者为之,使疏密中窾,则同
生命轻如鸿毛。比喻死得没有价值。《燕丹子》卷下:“今轲常侍君子之侧,闻烈士之节,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者,但问用之所在耳。”司马迁《报任安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源见“王乔凫舄”。借指做官。唐吴筠《酬叶县刘明府避地庐山》诗:“从此罢飞凫,投簪辞割鸡。”【词语飞凫】 汉语大词典:飞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