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刑法一经制定,就不可改变。后则用以指墨守陈规,不知变通。古代制订刑罚制度的原则,凡是涉及犯法之事,即使罪行很轻,也不要赦免。因为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而这种规范是定型的东西,一旦制定就不能改变
《北史.崔亮传》:“自可观书于市,安能看人眉睫乎!”后以“仰人眉睫”谓看别人脸色行事。《恨海》十回:“他倒说:‘我不惯仰人眉睫,’我听了这句话,倒不便再劝他了。”述宾 睫,睫毛。看别人面部表情而行事。
源见“庄周梦蝶”。指虚幻的梦境。唐李商隐《偶成转韵七十二句赠四同舍》:“战功高后数文章,怜我秋斋梦蝴蝶。”
源见“孟嘉落帽”。指风流潇洒之人。唐钱起《九日闲居寄登高数子》诗:“今朝落帽客,几处管弦留。”
源见“骨醉”。指唐武则天对高宗后妃的非人残害。《聊斋志异.绛妃》:“济恶以才,妒同醉骨;射人于暗,奸类含沙。”【词语醉骨】 汉语大词典:醉骨
《陈书.徐陵传》:“〔徐陵〕母臧氏,尝梦五色云化而为凤,集左肩上,已而诞陵焉。时宝志上人者,世称其有道。陵年数岁,家人携以候之,宝志手摩其顶,曰:‘天上石麒麟也。’”后因以“麒麟儿”为称美他人之子颖异
孙楚:晋代人,官至冯翊太守。《晋书.孙楚传》:“楚少时欲隐居,谓济曰:‘当欲枕石漱流。’误云‘漱石枕流’,济曰:‘流非可枕,石非可漱。’楚曰:‘所以枕流,欲洗其耳,所以漱石,欲砺其齿。’”济:孙楚的朋
正名分是必须的。 表示凡事要正名分。语出《论语.子路》:“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铭箴》:“铭者,名也。观器必也正名,审用贵乎盛德。”
源见“泽畔吟”。指失意者吟咏遣愁。明杨慎《沁园春.己丑新正》词:“自寿一杯,休行吟泽畔,兀坐山隈。”
比喻诗画立意高超,不同凡俗。《郑板桥集·前言》: “这就使得画家们个个神游太初而不食人间烟火。” 参见:○不吃烟火食见“不吃烟火食”。《郑板桥集·前言》:“这就使得画家们个个神游太初而~。”【词语不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