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四省
民国时代将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四省,总称为东北四省。
民国时代将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四省,总称为东北四省。
即今广西平南县西北四十里思旺镇。明置秦川巡司于此。清咸丰初,太平军大败清军于此。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西北部、浔江支流思旺江中游东岸。面积153平方千米。人口8.1万。镇人民政府驻思旺圩,人口3580
在今贵州黎平县北。《方舆纪要》卷121黎平府:八舟江“在(八舟长官)司南。自府境流经此而入龙里司界, 即新化江也”。明曹学佺《名胜志》:八丹长官司“西南为八舟江,来自黎平府城东北,流入新化江”。
即今新疆玛纳斯县东南塔西河哈萨克民族乡。清 《林则徐日记》 (清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 塔西河,“此地居民甚盛,闽中漳、泉人在此耕种者数百家,皆遣犯子嗣,近来闽、粤发遣之人亦多分配于此”。
唐天宝元年(742)改辰州置,治所在沅陵县(今湖南沅陵县)。辖境相当今湖南沅陵、泸溪、辰溪、溆浦等县及吉首市地。乾元元年(758)复改辰州。
即今甘肃武威市西怀安乡。明于此置驿。《方舆纪要》卷63凉州卫:怀安堡“在卫西五十里,有怀安驿”。
即今山西广灵县东加斗乡。《清一统志·大同府》:加斗寨“在广灵县东南十五里。一名留老寨。亦名留老疃。明洪武间筑,周一里有奇,高二丈五尺,濠深二丈”。
又名峄山或邹山。在今山东邹城市东南二十里。《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即“邹山”。
一作鄯阳县。隋大业元年 (605) 改招远县置,属朔州。治所在今山西朔州市。三年 (607)改属马邑郡。唐复属朔州。辽以后作鄯阳县。明洪武初废。古县名。又作鄯阳县。隋大业元年(605年)改招远县置,治
在今湖北汉川县北汈汊湖内。《清一统志·汉阳府一》:大松湖“在汉川县北十八里,又北二里为小松湖,西接瓜子湖、五湖,北通杨子港”。
唐置,属庆州都督府。侨治庆州怀安县(今甘肃华池县西北怀安乡)。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