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府
元至元十四年 (1277) 改信阳军置,治所在信阳县 (今河南信阳市)。辖境相当今河南信阳市及信阳、罗山二县地。十五年 (1278) 改为信阳州。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信阳州置,治今河南信阳市。十五年复为州。
元至元十四年 (1277) 改信阳军置,治所在信阳县 (今河南信阳市)。辖境相当今河南信阳市及信阳、罗山二县地。十五年 (1278) 改为信阳州。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信阳州置,治今河南信阳市。十五年复为州。
即今四川荣县东南李子乡。清道光《荣县志》卷10:李子桥场在“县南五十里”。
清康熙十年(1671)置,在今贵州普安县东江西坡镇。
即今黑龙江省饶河县。清为赫哲人居地。1925年饶河县移治于此。民国《吉林新志》下编:“饶河县,土名团山子。”
唐武后天授元年 (690) 改永宁县置,属台州。治所即今浙江台州市西之黄岩区。《寰宇记》卷98: “以其山顶有黄石,故以名之。” 元属台州路,元贞元年 (1295) 改黄岩州。明洪武二年 (1369)
唐置,在今四川剑阁县东北六十里剑门镇。《旧唐书·地理志》 剑门县:圣历二年(699)“于方期驿城置剑门县”。
明洪武六年(1373)置,属天全六番招讨司。治所在今四川泸定县北大渡河东岸岔道。《明史·四川土司传》:正统三年(1438),“岩州长官司让达作乱,侵杂道诸边,杂道长官安白诉于朝。帝命四川三司往谕之,皆
即今山东广饶县北四十里花官乡。民国《续修广饶县志》卷1:花官乡有花官庄。
即今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西南凉伞乡。唐于此置羁縻晃州。清移晃州巡司驻此。
即五沟镇。今河南西平县东北二十八里五沟营镇。旧属郾城县。《清史稿·地理志》 许州郾城县:“西有沙河,即汝水,……东南岐为洄曲河,径沱口镇、五沟营。”民国时有县佐驻此。
高句骊筑,在今辽宁桓仁满族自治县东北十七里五女山山城。是为高句丽建国初都城。《魏书·高句丽传》:“朱蒙遂至普述水,遇见三人,其一人著麻衣,一人著纳衣,一人著水藻衣,与朱蒙至纥升骨城,遂居焉,号曰高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