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 (猛) 戛
①即今云南潞西县西南四十六里勐戛镇。清代设卡。1915年为芒遮板行政委员驻地。傣语 “勐” 为地方,“戛” 为贵重,意为贵重的地方。
②即今云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西南勐戛。清乾隆二十八年 (1763) 设土把总。民国改为县佐。
①即今云南潞西县西南四十六里勐戛镇。清代设卡。1915年为芒遮板行政委员驻地。傣语 “勐” 为地方,“戛” 为贵重,意为贵重的地方。
②即今云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西南勐戛。清乾隆二十八年 (1763) 设土把总。民国改为县佐。
宋大理置,治所在今云南开远市。辖境约当今云南开远市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大部地。元初改阿宁万户。大理后期分秀山郡置,治今云南省开远市。辖境约当今云南省开远市、屏边县以东,南盘江以南,西畴、麻栗坡县以西地
明初改元末末吉站置,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阿姆贡河注入黑龙江口北侧。《明太宗实录》 卷85: 永乐十年 (1412) 十月丁卯,“置辽东境外满泾等四十五站,敕其提领那可孟常等曰: 朝廷奴儿干都司
一作朱尔马台河。在清外蒙古赛音诺颜部。即今蒙古国后杭爱省吉尔马台河,为鄂尔坤河上源之一。在塔米尔河之南。即辽、元时所称金河(按坦河)。
亦名梁山。即剑山。在今四川剑阁县北。《元和志》 卷33剑门县: “梁山,在县西南二十四里。即剑门山也。” 《寰宇记》 卷84剑门县: “大剑山至此有隘束之路,故曰剑门。” 《明一统志》 卷68保宁府:
①又作采桑。 春秋晋地。 在今山西吉县西黄河岸。《史记· 晋世家》: 献公二十五年(前652),“晋伐翟,翟以重耳故,亦击晋于啮桑”。《索隐》: “裴氏云 《左传》 作 ‘采桑’。按,今平阳曲南七十里
北宋置,属武冈县。即今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东北七十八里白沙庙村。熙宁六年(1073)废。
即今山西定襄县南南王乡。《清一统志·忻州》 “待阳村堡” 条下: 定襄县东南有南王村山寨。
又作呼玛窝集。在今黑龙江省塔河县西南与内蒙古额尔古纳左旗交界处。民国徐曦 《东三省纪略》 卷5: 呼玛河流域 “有著名之呼玛窝集。其中林木翳天,白昼犹暗,鄂伦春人栖息其间,从事游猎”。
即他鲁河。今嫩江支流洮儿河。元代作托吾儿河。
①指今四川简阳市一段之沱江。东晋常璩《华阳国志·大同志》:大安中,李雄攻成都,“闰十二月,(罗)尚粮运不继,而被急攻,夜退, 由牛鞞水东下,留牙门张罗持城终夜”。《水经·江水注》:洛水“又径犍为牛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