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 (猛) 昏
又作勐混。即今云南勐海县南三十里勐混乡。版纳勐昏、勐板为明代车里宣慰司所辖十二版纳之一。
又作勐混。即今云南勐海县南三十里勐混乡。版纳勐昏、勐板为明代车里宣慰司所辖十二版纳之一。
谓黄河与洛水交汇处及附近之地。《史记·封禅书》: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间。” 《正义》:“ 《世本》 云: ‘夏禹都阳城,避商均也。又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 《帝王世纪》 云: ‘殷汤都亳,
东阳江支流。在今浙江金华市东。《方舆纪要》 卷93金华府: 通元溪在 “府北十五里。源出金华山巅徐公湖,经山桥下,又南经府北十五里之东紫岩,环郡后,至城东南之宏济桥入于南溪”。
元至元二十六年 (1289) 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属云南行省。治所在南宋 (今云南梁河县东北二十里曩宋)。辖境约当今云南梁河县地。明初废。见“南甸府”。
北魏孝昌中析阳城县置,属洛州阳城郡。治所在今河南禹州市西北三十五里康城村。隋仁寿四年 (604) 废。唐武德四年 (621) 复置,属嵩州。贞观三年 (629) 废。古县名。北魏孝昌中析阳城县置,治今
即竹洼寺。今西藏察隅县北竹瓦根。清末刘赞廷《察隅县志略》:由鸡贡“东北行,七十里至竹瓦寺宿”。即此。
在今河北新乐市东。《方舆纪要》 卷14新乐县: 浴河 “在县 (按: 今新乐市东北承安镇) 西十五里,自中同村东流,经县南五里,又东入于沙河,溉田数千顷”。
1939年伪满由本溪县析置,属奉天省。驻本溪湖(今辽宁本溪市)。1945年抗战胜利后改名本溪市。
即今广东揭阳市。南宋绍兴八年(1138)于此置揭阳县。1991年改设揭阳市。在今广东省揭阳市。北宋宣和三年(1121年)置揭阳县治此。
明洪武元年 (1368) 改惠州路置,后属广东布政司。治所在归善县 (今广东惠州市)。辖境相当今广东罗浮山以东的东江流域和螺河水流域以西、九连山以南至沿海地区。万历六年 (1578) 后府与县分治,归
在今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东南。《晋书·慕容皝载记》:咸康三年(337),皝“筑好城于乙连东,使将军兰勃戍之, 以逼乙连”。即此。在今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东南。《晋书·慕容皝载记》:东晋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