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镇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金置,属速频 (恤品) 路。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 (伯力) 附近。《金史·地理志上》 恤品路: “北至边界斡可阿怜千户二千里。”
南北朝时北魏所置襄州(治所在赭阳县,今河南方城县东)和南襄州(治所在湖阳县,今河南唐河县西南湖阳镇)的合称。 《北齐书·王则传》:东魏天平初,“行荆州事,都督三荆、二襄、南雍六州军事,荆州刺史”。西魏
即景阳郡。治所在今四川营山县东六十里黄渡镇景阳村。《隋书·地理志》: “宕渠县梁置,并置境阳郡,开皇初郡废。”
即今河北巨鹿县东北二十六里阎疃镇。清同治 《畿辅通志》 卷51巨鹿县图: 东北有阎疃。光绪 《巨鹿县志》 卷2塞堡: 东有阎疃镇。在河北省巨鹿县东北部。面积64平方千米。人口3.2万。镇人民政府驻阎疃
在今广东廉江市西北。《寰宇记》 卷167吴川县: 招义山 “在废 (幹水) 县西北二里。《图经》云: 昔有潭氏招义于此山聚会以讨儋耳,因此为名”。《方舆纪要》 卷104石城县: 招义山,“ 《志》 云
西汉置,属琅邪郡。当在今山东东部。东汉省。
十六国后赵邺都御苑。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古邺城西。《邺中记》 载: “邺城西三里桑梓苑,有宫临漳水。凡此诸宫,皆有夫人侍婢。又并有苑囿,养獐、鹿、雉、兔,(石) 虎数游宴于其中。”
①即今河北霸州市北十八里南孟镇,北接固安县。为往来孔道。明嘉靖 《霸州志·舆地志》市廛: 有南孟店。清同治 《畿辅通志》 卷46霸州图:北有南孟镇。②即今河北藁城市北二十四里南孟镇。清康熙《藁城县志》
一作舒龙。西周、春秋群舒之一。偃姓。在今安徽舒城县西南。《汉书·地理志》 庐江郡有舒城县。应劭曰:“群舒之邑。”古国名。又作舒龙。西周、春秋群舒之一。偃姓。在今安徽省舒城县西南。《汉书·地理志》:庐江
南朝宋元嘉二十五年 (448) 以豫部蛮民置,属弋阳郡。治所在今河南光山县南六十里。大明中属光城左郡。南朝梁为边城郡治。隋开皇三年(583) 废。古县名。南朝宋元嘉二十五年(448年)置,治今河南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