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圩河集
一作大于河镇。即今山东潍坊市西二十里于河镇。清乾隆《潍县志》有大圩河集。
一作大于河镇。即今山东潍坊市西二十里于河镇。清乾隆《潍县志》有大圩河集。
在今河北大名县北。《资治通鉴》:五代唐天成二年(927),明宗“敕卢(芦)台乱兵在营家属并全门处斩。敕至邺都,阖九指挥之门,驱三千五百家凡万余人于石灰窑,悉斩之,永济渠为之变赤”。胡注:“唐开元二十八
西汉太初三年(前102)置,属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武威市北六十里四坝乡三岔古城。西晋废。北魏复置,属武兴郡。隋又废。古县名。西汉置,治今甘肃省武威市北。为武威郡北部都尉治。太初三年(前102年)伐大宛
明洪武初建,属南京中军都督府。治所在山阳县 (今江苏淮安市)。清废。
北宋置,属下邽县。即今陕西渭南市东北六十里来化镇村。《金史·地理志》 讹作素化镇。
在今贵州黄平县南。为清水江别名。《方舆纪要》 卷121兴隆卫: 重安江在 “卫南三十里。源出苗境,两山夹岸,水深莫测,当滇、贵驿道,维舟为渡。又南入清平县 (今凯里市清平镇) 界,而为舟溪江。下流入麻
①地名。即今四川三台县西北芦溪镇。《清一统志·潼川府二》: 葫芦溪 “在三台县北八十里。有县丞驻此”。民国设县佐。②即三江溪。今四川石柱、丰都二县境之龙河。为长江支流。《明史·地理志》 石砫宣慰司:
即荆湖北路的简称。北宋初置,治所在江陵府(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江陵故城)。元废。即“荆湖北路”。
又名蒲口。清置,属天津县。在今天津市北。清光绪 《畿辅通志》 卷93: “同治十一年,在天津县离城三十六里之蒲沟汛地方,俗名蒲口,购买民地五十九亩有奇,建造火药库三座,环以墙濠。又建驻守兵弁兵房。”
东魏武定六年 (548) 置,属龙亢郡。治所即今安徽怀远县西北河溜镇葛山寺。北齐天保七年(556) 废。
简称下郭罗克司。在今青海班玛县西吉卡乡。清康熙六十年(1721)置下郭罗克纳卡寨土百户。清嘉庆《四川通志》卷90: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冬十月,清提督岳钟琪等率诸军进攻,“取下郭罗克吉宜卡等处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