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哈县
1939年析伊宁县置,属新疆省。治所即今新疆尼勒克县。1954年改为尼勒克县。
旧县名。1939年由尼勒克设治局升县,并改名巩哈县。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驻地尼勒克镇。1953年更名倪利克县。1954年易名尼勒克县。
1939年析伊宁县置,属新疆省。治所即今新疆尼勒克县。1954年改为尼勒克县。
旧县名。1939年由尼勒克设治局升县,并改名巩哈县。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驻地尼勒克镇。1953年更名倪利克县。1954年易名尼勒克县。
又名旧城。北魏延昌四年 (515) 置,在今安徽怀远县北三里。《梁书·武帝纪》: 普通五年(524) 九月,“北兖州刺史赵景悦围荆山……十二月戊寅,魏荆山城降”。即此。
在今湖北麻城市东北三十里。相传为唐德宗时虚应禅师所建。其后此山亦名柏子塔山。
清称茈湖口。一作齐湖口。即今湖南益阳县 (赫山镇) 东北五十里茈湖口乡。地处资水入洞庭湖之口,昔紫草 (俗称茈) 丛生,故名。
北宋政和六年(1116)改威戎军置,属茂州。治所即今四川汶川县。宣和三年(1121)废为延宁砦。四年(1122)废入汶川县。
①南朝梁大通元年 (527) 置,治所在顿丘竹邑城 (今安徽宿州市北二十里老符离集)。辖境相当今安徽宿州市北部、濉溪、萧县以及江苏沛县等地。东魏武定五年 (547) 改为南济阴郡。北齐复为睢州,移治取
明成化十一年 (1475) 析高要县置,属肇庆府。治所在高明镇 (今广东高明市西明城镇)。明郭子章 《郡县释名》 广东卷: 高明县 “从 (高明) 司名也。南地渐高,如高要、高凉、高明,皆此义也”。民
唐置,为羁縻州。治所约在今陕西省北部古长城边。
在今山西永济市东南四十五里王官峪村南。《旧唐书·司空图传》: “司空氏祯贻溪之休休亭,本名濯缨亭,为陕军所焚。” 即此。
在今云南建水县西南。《方舆纪要》 卷115纳楼茶甸长官司: “羚羊洞在司 (治今县西南官厅) 北。中产矿炼银。其高耸处,有羚羊飞石层积,人不可到。”
即今四川江津市西南长江北岸油溪镇。清光绪 《江津县志》 卷2: 油溪场 “距城四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