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水县
北魏延昌中置,属褒中郡。治所即今陕西南郑县西南濂水镇。南朝梁大同中废。南宋绍兴四年(1134) 复置,绍定间废。
北魏延昌中置,治今陕西省汉中市南。南朝梁大同时废。南宋绍兴四年(1134年)复置,绍定时废。
北魏延昌中置,属褒中郡。治所即今陕西南郑县西南濂水镇。南朝梁大同中废。南宋绍兴四年(1134) 复置,绍定间废。
北魏延昌中置,治今陕西省汉中市南。南朝梁大同时废。南宋绍兴四年(1134年)复置,绍定时废。
明置,在今湖北仙桃市西南五十八里。《方舆纪要》 卷77沔阳州: 范溉关在 “州 (今沔城镇) 西北四十里”。
北魏孝昌三年 (527) 置,为渭南郡治。治所在今陕西渭南市东南四里。西魏废帝三年 (554) 改名渭南县。
北宋乾德三年(965)置,属江陵府。治所在今湖北监利县东北。至道三年(997)改属复州。熙宁六年(1037)废。元祐元年(1086)复置,仍属复州。元至元十五年(1278)移治沔阳镇(今湖北仙桃市西南
三国魏嘉平二年 (250) 刘靖主持修建,在今北京市西石景山区永定河上,引水入车箱渠东注高梁河。 《水经·鲍邱水注》: 高梁水 “首受㶟水于戾陵堰,水北有梁山,山有燕刺王旦之陵,故以戾陵
清置,在今四川泸定县北四十里。《清史稿·唐希顺传》:康熙三十九年(1700),营官喋巴昌则集列为乱,“复攻围烹坝、冷竹关”。
即今四川邛崃市西南六十里火井镇。明置巡司于此。后移巡司于今市南二十里处。
清代四川五分巡道之一。治所在保宁府(今四川阆中市)。辖保宁、顺庆、潼川三府,相当今四川安岳、潼南、岳池、邻水以北,涪江中游、嘉陵江中上游地区。(1)清代四川省五分巡道之一。雍正八年(1730年)置,驻
隋靺鞨七部之一。分布在今吉林长白山北,松花江流域。因水得名。《新唐书·北狄传》:“粟末部,居最南,抵太白山,亦曰徒太山,与高丽接,依粟末水以居。” 为七部中最强者。唐中期统一靺鞨诸部建渤海国。
唐武德四年(621)置,属隆州。治所在今越南河山平省西北部。贞观元年(627)废。
即今湖南桃江县治。《方舆纪要》 卷80益阳县: 澬江,“ 《志》 云: 澬水经县南六十里,谓之桃花江,以夹岸多桃也”。1952年置桃江县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