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路
元大德六年(1302)改南剑路置,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治所在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年)改南剑路置,治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改南剑路置,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治所在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年)改南剑路置,治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1914年改宁远县置, 为新疆伊犁道治。治所即今新疆伊宁市。取“伊犁安宁”之意。1930年属伊犁行政区,后直属新疆省。1952年析置伊宁市。1957年县徙治吉里圩孜镇(今伊宁市东北)。在新疆维吾尔自治
在今山西晋城市北二十五里巴公镇。《资治通鉴》:五代周显德元年(954),“北汉主以中军陈于巴公原”。胡三省注:“巴公镇在晋城东北。”即今山西省泽州县北部巴公镇。《资治通鉴》:五代周显德元年(954年)
①即今四川铜梁县西平滩镇。清光绪《铜梁县志》卷2:平滩场“在安居乡西七十里”。②即今四川岳池县西南坪滩镇。清光绪《岳池县志》卷3:平滩场“离城六十里。一名苹滩”。
①南朝梁大同三年(537)置,治所在龙城县(今广西柳城县南凤山镇南丹村)。《舆地纪胜》卷112柳州引张维《广西郡邑志》云:“八龙见于江,乃即江南置龙州及龙城县。”隋开皇初废。唐武德四年(621)复置。
南海中中国西沙群岛东部岛群,属海南省。有永兴、赵述、和五、北岛、中岛、南岛、石岛等岛屿,以永兴岛为最大。旧称上七岛、东七岛,由七个岛屿组成。1987年扩大范围,包括西沙群岛东部的所有岛、礁。俗称上七岛
在南海中中国西沙群岛内,位于华光礁东北方9海里。1935年公布名称为符勒多儿礁。1947年改名玉琢礁。中国渔民因认为是西沙群岛中没有岛和沙洲的第二大环礁,故向称二筐、二塘、二圈。郑资约《南海诸岛地理志
明洪武七年(1374)置,后属茂州。治所在今四川茂县。后废。
即今安徽黄山市屯溪区东十五里篁墩乡。《江南通志·山川五·徽州府》: 黄墩 “在府西三十里。晋新安太守黄积卒于官,子孙家此,故名。至今有墓存。明程敏政易为篁墩,以地多修篁,其说无据。梁程灵洗、唐朱师古皆
即今山东文登市西侯家镇。清光绪 《文登县志》 卷3 《坊市》: 城西四十里曰葛家集。
南齐置,属越州。治所当在今广西容县、灵山以南以东、广东茂名以西地区。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