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场
元置,属潮阳县。为盐场。在今广东汕头市东南达濠区内。元 《大德南海志》 卷6: “隆井、招收、小江三场隶潮州路。”
元置,属潮阳县。为盐场。在今广东汕头市东南达濠区内。元 《大德南海志》 卷6: “隆井、招收、小江三场隶潮州路。”
即今湖北应城市西北二十八里田店镇。清光绪《德安府志》卷8《兵事》:同治三年(1864)四月,“陈得才由宋河分遣捻首欧罗洪扰应城东北之杨家河,西北之田店”。
又名邛崃山。即今四川荥经县与汉源县交界之大相岭山。《山海经·中山经》: “又东北百四十里曰崃山,江水出焉,东流注入大江。” 《水经·江水注》:“东北百四十里曰崃山,中江所出,东注于大江。崃山,邛崃山也
明洪武十一年(1378)置,属中都留守司。治所在今安徽定远县东北五十里。后废。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置,在今安徽省定远县东北。属定远县。后废。
1949年当地解放后由交河县泊头地区析置,治泊头 (今河北泊头市)。1953年撤销,改设泊头市。(1)旧镇名。1949年由交河县泊头地区析置(县级),治泊头(今河北泊头市)。1953年撤销,设立泊头市
即今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清史稿·地理志》 长白府: “光绪三十三年,分临江县及吉林长白山北麓地,设治塔甸,置府。……府治居十八道、十九道沟间。唐灭高丽,用兵于此。”即今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城长
①东汉建安十七年 (212) 改赵国置,治所在邯郸县 (今河北邯郸市)。三国魏太和六年 (232)改为赵国,移治房子县 (今高邑县西南)。西晋末复为赵郡。辖境相当今河北赵县、元氏、高邑、内丘、临城、柏
在今陕西韩城市西南二十里。《史记·太史公自序》: 司马靳葬于华池,孙昌 “葬高门”。《水经·河水注》: “陶水又南径高门南……又东南径华池南,池方三百六十步,在夏阳城西北四里许。故司马迁碑文云: 高门
一名樊,春秋周邑,后属晋。在今河南济源市西南。《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前635),晋文公定王室,“次于阳樊”。四月,晋侯朝王,王“与之阳樊”。即此。《续汉书·郡国志》:河内郡修武县“有阳樊”。注:服虔
唐贞观元年(627)改平昌县置,属汾州。治所在今山西乡宁县西南五十二里西坡镇附近。八年(634)属慈州。《元和志》卷12吕香县:“因旧吕香镇为名。”五代周显德三年(956)废。古县名。唐贞观元年(62
即今广东阳西县东北之程村镇。清道光《阳江县志》 卷1有 “程村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