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对汛督办区
清光绪二十三年 (1897) 置河口副督办,属临开广道。1914年改为河口对汛督办,直属云南省。治所即今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民国《云南河口对汛督办公署造报地志资料细目清册》:“现在对汛督办驻在地,适当红河、南溪两水会流出口之处,故名为河口。” 辖老卡、新店、坝洒、那发千个汛。1950年撤销,置河口市。
清光绪二十三年 (1897) 置河口副督办,属临开广道。1914年改为河口对汛督办,直属云南省。治所即今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民国《云南河口对汛督办公署造报地志资料细目清册》:“现在对汛督办驻在地,适当红河、南溪两水会流出口之处,故名为河口。” 辖老卡、新店、坝洒、那发千个汛。1950年撤销,置河口市。
明永乐初置,寄治今河北河间市城西。明建文四年(1402年)置,治今河北省河间市,属后军都督府。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裁入河间卫。
明代西藏地名。明代在乌思藏置都指挥使司,又在全境分封政教领袖五人为王分治辖地。永乐十一年 (1413) 封萨迦教派高僧为思达藏辅教王。《明史·西域三·辅教王》: “辅教王者,思达藏僧也。” 辅教王为明
①北齐改角城县置,为淮阳郡治。治所在今江苏淮阴市西南古淮水与泗水交会处。北周改为临清县。②隋开皇十六年(596)置,属耿州。治所在今山西吉县西北四十五里古贤村。后属汾州。大业初属文城郡。唐武德元年(6
即今河南获嘉县南三十二里亢村镇。清置驿丞及巡司于此。
即今山东陵县东南十八里凤凰店乡。清道光《陵县志》:县东南有凤凰店。
在今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东。《方舆纪要》卷81城步县: “真良水在县东三十五里。经县城南,与巫水合。”
又作阿昧、阿模里。即今伊朗北部里海滨阿莫勒。《新唐书·西域传·大食》:“岐兰之东南二十日行得阿没,或曰阿昧。”
唐天宝前置羁縻州,属雅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宝兴县境。后废。
在南海中中国南沙群岛南部,位于司令礁北约7海里。实为珊瑚礁石。1935年公布名称为东北社礁。1947年改名校尉暗沙。
在今湖南衡山县西南三十五里。当湘水右岸。道通衡阳县。1917年湖南护法军与北洋军在此激战,零陵区副司令黄岱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