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堤谷
在今陕西华县西。《资治通鉴》:唐乾宁四年(897),韩建“拥通、沂、、济、韶、彭、韩、陈、覃、延、丹十一王至石堤谷,尽杀之”。胡注:“石堤谷,在华州西。”
在今陕西华县西。《资治通鉴》:唐乾宁四年(897),韩建“拥通、沂、、济、韶、彭、韩、陈、覃、延、丹十一王至石堤谷,尽杀之”。胡注:“石堤谷,在华州西。”
隋开皇十八年 (598) 改信安县置,属黄州。治所在今湖北麻城市东十五里。《方舆纪要》 卷76麻城县: “ 《志》 云,城本石勒将麻秋所筑,因名。” 大业初属永安郡。唐属黄州,元和三年 (808)废。
即西犬丘。春秋战国秦邑。在今甘肃天水市西南九十里。春秋时铜器《秦公簋》铭文:“西一斗七升大半升、葢”;又曰:“西元器一斗七升賸、。”郭沫若识此为秦景公时器,“西即西县”
宋乾兴元年 (1022) 改永昌县置,属福州。治所即今福建罗源县。元属福州路。明、清属福州府。1913年属福建东路道。1914年属闽海道。1928年直属福建省。在福建省东北部,东南临罗源湾。属福州市。
即今江苏淮阴县驻地王营镇。《清一统志·淮安府二》:王家营镇“为陆路入京孔道。本朝康熙六年,居民以河决分为东西营”。1972年淮阴县迁治于此。
五代时升木波堡置,属宁州。在今甘肃环县东南四十五里木钵乡。宋属环州通远县。元废。
俗名花墙儿。明置,属镇夷千户所。即今甘肃高台县西北花墙子。清废。
一作满撮纳。即今西藏错那县。清乾隆 《卫藏通志》 卷12作 “错拉”。即“满撮纳城”。
在今福建福州市西南。《方舆纪要》卷96福州府:吴山溪“在府西南三十里。源出永福县之印溪,下流入阳崎江”。
西汉元封五年 (前106) 置,为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相当今宁夏青铜峡市以下至晋、陕间壶口之黄河两岸地区,北括阴山南北,南迄陕西宜川、至甘肃宁县一线。东汉建武十一年 (35) 省入并州。汉武帝置。辖区
在今吉林长春市。清道光五年 (1825) 长春厅移治于此。光绪十四年 (1888) 为长春府治。三十一年中日 《北京条约》 订定开为商埠。1913年为长春县治。民国魏声龢《吉林地志》: “长春县,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