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门县
隋开皇十八年 (598) 因避太子杨广名讳,改广武县置,为代州治。治所即今山西代县。大业三年 (607) 为雁门郡治。唐武德元年 (618) 为代州治。天宝元年 (742) 为雁门郡治。乾元元年(758) 复为代州治。蒙古中统四年 (1263) 省入代州。
古县名。隋开皇十八年(598年)以广武县改置,治今山西省代县。先后为雁门郡、代州治所。蒙古中统四年(1263年)废入代州。
隋开皇十八年 (598) 因避太子杨广名讳,改广武县置,为代州治。治所即今山西代县。大业三年 (607) 为雁门郡治。唐武德元年 (618) 为代州治。天宝元年 (742) 为雁门郡治。乾元元年(758) 复为代州治。蒙古中统四年 (1263) 省入代州。
古县名。隋开皇十八年(598年)以广武县改置,治今山西省代县。先后为雁门郡、代州治所。蒙古中统四年(1263年)废入代州。
在今河南商城县东北。《方舆纪要》卷50商城县 “太湖” 条下: “粳陂湖在县东北四十里。长五里,皆灌溉所资也。”
南朝梁置,属西豫州。治所在长陵县(今河南息县东七十一里长陵乡)。北齐废。南朝梁萧衍置,治长陵县(今河南息县东长陵集)。辖境约当今河南省息县地。属光州。北魏属东豫州。北齐废。
即今四川犍为县东北五十五里寿保乡。民国《犍为县志》:卷2:寿保场在“西北五十五里”。
北宋置,为通州八盐场之一。即今江苏通州市(金沙镇)西北石港镇。
清置,属镇海县。即今浙江宁波市东北十六里庄市镇。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南部。面积27平方千米。人口2.1万。镇人民政府驻庄市,人口 4500。1949年置镇,1958年后改公社,1987年复置镇。产稻、
即今广西博白县西南七十里沙河镇。明置巡司于此,清为沙河寨巡司。
一作郖津。在今河南灵宝市东北老城西北三里。《三国志·魏书·杜畿传》: 畿为河东太守,叛者绝陕津,畿 “遂诡道从郖津度”。《水经· 河水注》: 门水 “北径弘农县故城东,其水侧城北流而注于河。河水于此有
在今安徽颍上县西北五十六里六十铺乡。清置驿。
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1012) 改朗池县置,属蓬州。治所即今四川营山县。明曹学佺 《蜀中广记》 卷54营山县: “宋祥符避讳改今名,治有山如营垒也。” 是以山为名。明洪武十年 (1377) 废入蓬州,
俗称金莲花滩。在今河北沽源县西南七十里莲花滩。为金世宗纳凉避暑之地。《金史· 世宗纪》: 大定十二年 (1172),“如金莲川”。《金史·地理志》 桓州: “曷里浒东川,更名金莲川。” 《元史·河渠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