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团镇
金置,属符离县。即今安徽宿州市北五十里黄疃。
金置,属符离县。即今安徽宿州市北五十里黄疃。
北宋元丰四年(1081)置,属渠阳县(后改属沅州)。即今湖南黔阳县西南一百零八里托口镇。《方舆纪要》卷81黔阳县:托口寨“当九溪诸蛮之冲……今亦为戍守处”。
即嵴山村。在今浙江绍兴市南。《宋书·孔觊传》: 南朝宋泰始二年 (466),觊为上虞令王晏所败,二月,觊 “窜于嵴山村。……二十二日,嵴山民缚觊送诣晏”。《方舆纪要》 卷92绍兴府会稽县:塉山村 “在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分武威郡置,治所在得县(西晋改名永平县,今甘肃张掖市西北四十里)。《汉书·地理志》 注:“应劭曰, ‘张国臂掖,故曰张掖’。”辖境相当今甘肃永昌县以西,高台县以
①唐改鄚州置,治所在莫县 (今河北任丘市北三十里鄚州镇)。辖境相当今河北保定、任丘二市及清苑、文安等县地。《旧唐书·地理志》: “开元十三年以 ‘鄚’ 字类 ‘郑’ 字,改为莫。” 北宋辖境渐缩,并移
又作大彭氏、彭、彭城。夏、商时国。在今江苏徐州市。《庄子·大宗师》: “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 《史记·楚世家》: “彭祖氏,殷之时尝为侯伯,殷之末世灭彭祖氏。” 《集解》 引 《世本》 曰
即南湖。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北四十里,东接郎溪县界。《明史·地理志》 建平县: “又有南崎湖,亦谓之南湖,与宣城县界,流入丹阳湖。” 《清一统志·宁国府一》: 南崎湖 “在宣城县东北四十里,其北为北崎湖,
①南朝梁置,治所在威城县 (今广东郁南县南)。隋改为罗阳县。②唐天宝元年 (742) 改晏州置,治所在思峨县(今四川兴文县西北兴文镇)。辖境相当今四川兴文县地。乾元元年 (758) 复为晏州。(1)南
北宋置,属含山县。即今安徽含山县西北二十七里仙踪镇。
在今四川新津县东三里五津。为北周时新津县城。《寰宇记》 卷75蜀州新津县: “李膺 《益州记》 云: 皁里江津之所,曰新津市。《周地图记》 云:闵帝元年于此立新津县。”
在今湖南华容县东北九十里。明、清置巡司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