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江
即浔江。指今广西平南县一段江流。《元和志》 卷37平南县: “龚江一名浔江,亦名都泥江,在县南五十步。” 《舆地纪胜》卷110浔州: 龚江,“《图经》 云: 在平南县南,西通邕、宜二江,东流藤、梧州,会诸川入海”。《明史·地理志》 平南县: “东南有龚江,即浔江也。”
即浔江。指今广西平南县一段江流。《元和志》 卷37平南县: “龚江一名浔江,亦名都泥江,在县南五十步。” 《舆地纪胜》卷110浔州: 龚江,“《图经》 云: 在平南县南,西通邕、宜二江,东流藤、梧州,会诸川入海”。《明史·地理志》 平南县: “东南有龚江,即浔江也。”
唐万岁登封元年 (696) 改嵩阳县置,属洛州。治所即今河南登封市。《元和志》 卷5: “则天因封岳,改为登封。” 神龙元年 (705) 复为嵩阳县。二年 (706) 复为登封县。开元元年 (713)
金置,属蒲台县。在今山东滨州市南或博兴县北。
即今江苏宿迁市西北四十里皂河镇。《清一统志·徐州府二》:刘马庄巡司“在宿迁县西北皂河口。《旧志》,县东北百二十里,又东北去海州百八十里。 一名刘家庄。明置巡司。运河主簿及黄河北岸千总俱驻此”。
北宋乾德三年(965)置,属江陵府。治所在今湖北石首市境。寻废。
1949年以喀喇沁右翼旗改名,属热河省。治所在公爷府 (今内蒙古喀喇沁旗驻地锦山镇)。1955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1969年划归辽宁省。1979年划回内蒙古自治区。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属赤峰
又作成吉赕。唐南诏置,属剑川节度。治所即今云南永胜县。宋大理改善巨郡。南诏置,治今云南省永胜县。大理前期改置善巨郡。
即今云南砚山县西北维摩。明、清置维摩乡土舍。
元至元十三年 (1276) 置,属马湖路。治所在今四川屏山县。明曹学佺 《蜀中广记》 卷52泥溪长官司: “界有此溪。” 因名。明洪武四年(1371) 为马湖府治。万历十七年 (1589) 改置屏山县
1940年析祁连设治局置,属青海省。治所在三角城 (今青海海晏县)。1943年改为海晏县。1940年由都兰县析置,治三角城(今青海海晏县驻地)。1943年升为海晏县。
在今四川巴塘县东北。清雍正七年(1729) 置临卡石土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