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录冤局
官署名。南朝陈置。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掌理察冤狱。置令史。
官署名。南朝陈置。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掌理察冤狱。置令史。
官名。隋朝同州总监属官,置二员,视正八品。
官署名。见“三省、枢密院激赏库”。
官名。都水监(台)诸津次官。隋朝上津置二员,从九品上; 中津置一员,从九品,为津尉副贰。唐朝置二员,从九品下,为津令副贰; 便桥、渭桥、万年三桥,有丞一员,从九品下。太宗贞观(627—649)中废。官
即银牌,又称平银牌。参见“牌符”。
政区名。宋太祖为革除唐末以至五代藩镇自擅财赋不上交中央的积弊,设诸道转运使,以掌握地方财赋。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尽罢天下节镇所领支郡,使原有统辖数州的节度使只统一州,于是军监与府州同列,其行政
官场用语。宋朝武阶官概称。因武臣有东、西班诸司使副及横行诸使,故名。有时也泛指入朝列班的全体文武官员。宋代武官阶的概称。因为宋代武官阶有横行,东、西班诸司使及三班等,朝会时分行排在东、西及横列,故以班
① 尚书台(省)别称。《后汉书·郑弘传》:“建初(76—84)初,为尚书令”,“前后所陈有补益王政者,皆著之南宫,以为故事”。《全唐诗》卷三八五张籍《新除水曹郎答白舍人见贺》: “年过五十到南宫,章句
蒙古爵位名。《明史》作“吉囊”,地位仅次于汗,清朝征服蒙古后改称郡王。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员三人,为临安府尹募职。九年废。
官名。辽朝为大详稳司下级军官。官名。任辅助之职的军官。《晋书·职官志》:“武帝甚重兵官,故军校多选朝廷清望之士居之。”清朝有步军校、护军校、亲军校等。见《清会典·事例·兵部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