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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都盐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盐的专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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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掌囿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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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河南道经略司、屯田经略司。宪宗二年(1252),管领汉地军国庶事的忽必烈请准在汴梁(今河南开封)设立经略司,在唐、邓等州屯田镇戍,掌管河南军民政务和财赋收入。设经略使、参议等职。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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