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置,见“总领左右护卫司”。
因战功而入仕的制度。秦在战国时规定因作战有功可授予官爵。《韩非子·定法篇》记其制度说:“商君之法曰, 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司法机关,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受理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设审判官,独立行使审判职务;设书记官,掌记录、编案、文牍、统计等事务。检察职务,由县长兼理。关于司法行政事务
明代铨选方式之一。布政使、按察使员额有缺,由三品以上官会推,称为会举。见《明史·选举志三》。
使职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 改为仪銮院使。官名。唐置,见“营幕使”。
官名。见“宝文阁”。
官名。清末弼德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请简。掌承院长、副院长之命总理秘书厅事务。
官名。北魏置。内廷派驻尚书省都牧曹监察政务的官员,亦佐理曹务。位在都牧曹给事上。《魏书·张衮传》: “(张修虎)都牧、驾部二曹给事中,上谷公,司农少卿。”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罢。参见“给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收藏祭器,以备郊祀之用。
见“南京转运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