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始置,员二人,正六品,掌检举催促行移稽留之事。一员检正吏、礼、兵房,一员检正户、刑、工房。四年罢。绍兴二年(1132)复置一人。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始置,员二人,正六品,掌检举催促行移稽留之事。一员检正吏、礼、兵房,一员检正户、刑、工房。四年罢。绍兴二年(1132)复置一人。
官名,为守宫令的佐官,助令掌御纸笔墨,和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俸二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守宫令注。
出逃或逃亡在外的将军。《史记·孟尝君列传》:“秦亡将吕礼相齐,欲困苏代。”
官署名。宋朝置,掌文德殿钟鼓楼刻漏进牌之事。设节级三人,直官三人,鸡唱三人,学生三十六人。北宋前期属司天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史局。官署名。宋代置,为太史局同性质的机构。掌文德殿
“封疆大吏”之简称。明清总督、巡抚总一省或数省军政大权,人们把他们比作古代分封疆土的诸侯,称作封疆、疆臣、疆吏、封疆大臣、封疆大吏等。
官职、门第。《后汉书·郑玄传》:“玄笑曰:仲尼之门,考以四科,回、赐之徒,不称官伐。”《新唐书·张说传》:“儒以道相高,不以官伐为先后。”
州门下吏名。三国魏置,职主州府兵卫。《晋书·良吏·胡威传》记胡威之父胡质在魏时任荆州刺史,其所属有帐下都督。胡质曾以事“仗都督一百,除吏名。”可见其虽有都督之名,实为地位卑下的武吏。
官名。周朝置。酒官之长。《礼记·月令》:“乃命大酋”。郑玄注: “酒熟曰酋。大酋者,酒官之长也。”官名。1、酒官之长。《礼记·月令》:“仲冬之月……乃命大酋,秫稻必齐。”注:“大酋者,酒官之长也。”2
官名。北魏置,掌管南方边境少数民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通判别称。
官署名。明朝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