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兼理惩戒机关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定为五人。掌审查院内审计事项。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兵部,掌兵部帐籍,颁发武选告身。南宋因之。
官名,东汉章帝置,掌祭祀,有丞一人。延平元年省。《后汉书·百官志二·太常》:“中兴以来,省前凡十官。”注:“《东观书》曰:章帝又置祀令、丞,延平元年省。”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掌国家典籍的史官。《左传·昭公十五年》:“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汝,司典之后也,何故忘之”?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左传·昭公十五年》: “女,司典
官名。汉代郡都尉的属官有千人,掌领兵之事。《汉书·灌夫传》有“千人”,孟康注:“官主千人如候、司马也。”千人的下一级为五百,见《汉印文字征》。东汉时边郡部都尉屯兵系统的属官有千人、骑千人,千人主步兵,
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470)置,总明观属官。凡玄、儒、文、史四科每科置二人。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485) 废。
见“催纲官”。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主管传递文件。额设正副提报各一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指汉灵帝时十二位祸国殃民万人恨的十二位常侍。《后汉书·宦者列传·张讓传》:“灵帝时,讓、忠并迁中常侍,封列侯,与曹节、王甫等相为表里……是时讓、忠及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于广西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置,设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掌购买当地少数民族所养马匹。后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