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秩从六品,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上都金银器皿制造。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即俸钱。汉朝支付给官吏作为俸禄的货币。西汉官吏俸禄主要支付实物,故官吏品级以“石”名之,部分也支付货币。东汉各级官吏受奉皆半钱半谷。《后汉书·百官志》所载“百官受奉例”有具体规定。
见“甘肃行省”。
宋朝贡举考试中的一种仪式。又称唱第、传胪、胪传、胪唱。太宗雍熙二年(985),皇帝亲试礼部奏名举人,合格者分两日宣召,面赐及第,称为唱名。其后成为定制。科举制度中殿试放榜时的一种仪式。见“传胪”。
县令、县长的合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后汉书·孝顺帝纪》:“且冻羌寇三辅,杀令长。”《后汉书·朱穆传》
官名。西汉宣帝令中郎将监羽林禁军,称羽林中郎将,主羽林郎,掌宿卫侍从。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东汉及三国魏、蜀沿置,多由外戚或功臣子弟等亲信充任。西晋罢。北魏复置,属领军将军 (中领军),多授宗室或鲜卑
即“都督中外诸军事”的省称。
东宫官署。北齐置,属太子门下坊。掌东宫进膳、尝食,设监、丞为长贰。隋沿置。唐初因之,后属左春坊,设郎、丞为长贰,下设书令史、主食、典食等。
官名。东晋、南北朝军事编制队的主将。下设队副,上属军主。所指挥的兵力无定员,自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南朝多以杂号将军领之。北魏为比视官,犯谴原不得当刑,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可当刑。担任仪卫等任务时可有较高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为四品上。北齐沿置,为长秋寺次官,位在卿下,员一人,以宦官充任。掌诸宫阁,并领中黄门、掖庭、奚官等署。四品。官名。北魏、北齐皆置,正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