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抚军大将军
参见“中抚大将军”。
参见“中抚大将军”。
官名。清末法部举叙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吏名。南宋置,隶临安府开拆司,主管开拆司事,其下有副开拆官、下名开拆官。
科举科目。亦称“博学宏词科”。南宗高宗绍兴三年(1133)沿唐制再立,为主要制举科目。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设为宏词科。至清乾隆(1736—1795)中,讳改“宏”为“鸿”。科举制科之一。宋置,属
官名。即太子左、右监门率,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降为正五品。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左、右监门率府率,正四品上。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监察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二、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官吏;三、任监察会议的主席;四、国民政府发布有关监察院主管事项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大晟府置,上隶太常寺,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之事。
将军和相国合称。泛指高级文武官员。《墨子·法仪》: “虽至士之为将相者。”
宋元军名。南宋时驻在兵营和内地的军士均发给口券,称为熟券,用以领取军饷。因称领取熟券的军队为熟券军。元至元十年(公元1273年)驻守襄阳的熟券军与生券军同时降元,成为新附军的主要组成部分。后多数熟券军
官名,汉置,属射声校尉,俸千石,掌领宿卫兵。参看“射声校尉”条。
官名。北齐置。见“乐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