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云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坐道,乃空衔,不理本道之事。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云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坐道,乃空衔,不理本道之事。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名,东汉置,属钩盾令,掌苑中离宫。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钩盾令》。
官署名。北齐置,设仓督,隶司农寺导官署。
官名。即太子左、右卫率府亲府长官。详见“亲府中郎将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大驭司次官,佐大驭中大夫掌皇帝出行的车辆及道路的管理。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大驭司长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仍
指将军和校尉。《后汉书·孝顺帝纪》:“癸卯,诏大将军、三公选武猛试用有效验任为将校者各一人。”宋代禁兵军官统称。亦称军校、军员。包括从厢的都指挥使到都一级的统兵官副兵马使、副都头。
官名。东晋、南朝置。在建康城西的石头津和城东的方山津各置一人,下设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核禁物及亡叛者。荻、炭、鱼、薪之类过津,并十分税一以入官。东路无禁货,故方山津检察较简。官名。隋设此官,负责在
官署名。辽朝于大州设节度使,统领军政、民政,称某州某军节度使司。时共有节度使州四十余处。、官署名。辽置,属南面方州官。以节度使为主官,称某州某军节度使,掌节度州军民之务,其下有某州某军节度副使、同知节
官署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东宫閤内之禁令、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设都监、同监领局事,秩正九品、从九品。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北馆令佐官。
满语官名。原称“牛录额真”,后金天聪八年 (1634) 改是称。顺治十七年 (1660),定汉名为“佐领”。参见“牛录额真”。武官名。清置,见“牛录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