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远将军
南朝陈宁远、安远、征远、振远、宣远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南朝陈宁远、安远、征远、振远、宣远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官制用语。指担任较低官职者带或领较高级的散官。北魏末孝武帝曾下诏禁止卑官带领大夫及员外散骑常侍等正员以外的高级散官,只可加散号将军。如愿任散官者,则免去其有实际职权的官职,不能兼得。见《魏书·出帝平阳
王国中尉,即王中尉,掌武职。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初王国自置中尉。景帝以后由朝廷代置。中间一度废除,至成帝时复置。其职掌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说是“掌武职”,而《汉书·
官名。宋朝初年,大军出征置。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行营副都总管。
官署名。隋朝鸿胪寺置,有令一员,文帝开皇三年(583)废鸿胪遂隶太常寺,十二年复隶鸿胪寺。唐朝改隶宗正寺,置令一员、丞一员,掌京都诸寺观名数与道士帐籍、斋醮之事; 两京度僧、尼、道士、女官,御史一人莅
参见“太子内直备身五职”。
官名。北魏初期置。明元帝永兴(409—413)初,尉诺自国部大人为幽州刺史,加此职。位在平东将军上。孝文帝古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见《魏书·尉古真传》。
郡门下吏名。晋置,见《彭祈碑阴》。属于小史之类,掌执戟侍从。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任。承掌院、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官名。清末置,属典礼院。掌朝会、庆贺、册立、册封、大婚、巡幸等事项。所属有鸣赞、序班、佥事、录事若干人。
官名。北齐置。从九品上。参见“特牛局”。
全称“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清朝守卫圆明园及保卫皇帝由紫禁城赴圆明园沿途安全之特设部队。雍正二年 (1724) 设。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及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 (又称“包衣营”) 组成。设掌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