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本路人匠诉讼,隶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受詹事院札。置提领、同提领各一员。
官名。即胄曹参军事。
省民意机关。国民党政府在设省参议会之前,先有省临时参议会,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九月二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次年在一些省份陆续成立。民国三十三年(公元1944年)十二月五
东宫警卫机构。唐置,见“左右虞候府”。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有近侍十余人,专为皇子、皇女请发、留发、入囊、整容之事。凡诞生皇子女,弥月剪胎发,百日命名后按期请发,即如民间之每次剃头然,一茎不留。皇子戴玄青绉纱六瓣有顶圆帽,称为“瓜拉帽”。至
官名。商朝置。掌丘陵地带的管理。盖与牧事有关。
官名。同“膳宰”。周朝置。饮食官之长。《韩非子·八说》:“厨人轻君而重于宰尹矣。”
文书名。清朝的下行文。指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亦称“谕”,以别于对臣僚奏请而下达指示的“旨”。自雍正 (1723—1735) 以后,重要谕旨均由军机处草拟,经皇帝审定后颁发。
官名。北周置,夏官府属官,员二人,统武候兵,下设武候率上士、武候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武帝时,增置武候上大夫、次大夫,位在其上。又分置左、右,称左、右武候。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
官名。参见“正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