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官名。元置,掌协助教授训导天文生。
宫中女官名。见“司”。
官名。北齐置,见“东市署令丞”。
①参见“甲”。②南宋乡兵基层领兵官。高宗建炎元年(1127),诸路州军置忠义巡社,隶宣抚司。后募乡民为之,每十人为一甲,设甲长一人领之。乡官名。自宋朝以来,实行保甲制度,为统治人民的基层户籍编制。保设
即“笔帖黑衙门”。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位员外上。
官名。 同“人”。 《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 掌炊煮米饭。 参见“人”。
官场用语。宋朝大臣、贵戚死,皇帝派宦官监护丧葬,称敕葬。
① 即担任职役。汉朝常有此称。如以郎官给事尚书、黄门、谒者等,后亦渐入官衔。② 官名。北魏置。属内朝官,有内给事、内行给事等,还多被派到尚书各曹及东宫任职,如殿中给事、库部给事等,不仅处理曹务,还负有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官告院长官,员一人,以知制诰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改置主管官。参见“官告院”。官名。见“官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