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法律大臣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光绪二十八年(1902)置。二至三人,二、三品不等,特简,兼任。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修订旧律,编纂新律。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光绪二十八年(1902)置。二至三人,二、三品不等,特简,兼任。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修订旧律,编纂新律。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殿中曹监察政务的官员,亦佐理曹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后罢。
官署名。金朝属永丰库,掌生熟铁钉线。设都监二员领院事,不设攒典。
清代后期军队名。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为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由曾国藩在湖南建立。采取兵自招、将亲选、先选将、后募兵的编组方式组成。其兵士称为勇,其营称为勇营,以区别于国家经制军队的绿营。满五百人的称
官名。隋朝右领左右府次官,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掌领侍卫左右,供御兵仗,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官署名。元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置司扬州 (至元二十九年由淮安迁至扬州),为内八道监司之一,直隶御史台。
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属验查官,分超等验估与验估二级。见“征税部”。
官名 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驿馆米刍之事。额设六品二人,七品三人。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掌管驿馆柴草等事。参看“伯克”条。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浙江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
官署名。秩正三品,隶中政院,掌皇后中宫钱粮造作,设于成宗大德三年(1299)。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辖大都、翼宁、南阳、唐州、河南府路四所管民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十一处提领所。
官名。晋朝置,职掌同安西将军,唯资深者得任之,二品。历朝皆不常置。南朝宋二品,梁、陈皆较安西将军进一阶。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