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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法律馆总纂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四人,奏补,分掌本馆第一、第二两科与译书、编案两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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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省礼钱

    即“光省钱”。

  • 公中缺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公中佐领之额设者,由八旗应用人员内通行拣选任命。参见“公中佐领”。

  • 承旨都知

    官名。五代宣徽院殿前受旨官。

  • 弩手军详稳司

    辽置,掌强弩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二》。

  • 县记室

    县门下吏名。北齐京县主记与记室并置,见《隋书·百官志中》。参见“县主记掾”。

  • 蟒袍

    服饰名。明清官服之一。明朝称蟒衣,乃皇帝御服,常用来赏赐近臣、重臣,有行蟒、坐蟒之纹绣。清朝为品官之服。服长过膝,上绣行蟒,穿于补褂之内,为最尊之礼服袍。时人称为“花衣”。凡遇殿廷朝会,坛庙祭祀等典礼

  • 提点司

    官署名。全称“开封府界提点司”。北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置,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兵民,肃清贼盗,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设提点、同提点,以朝官以上充任。属吏有勾押官一人,典七人。神宗元丰

  • 内翻书房收掌

    官名。见“内翻书房”。

  • 都督

    ①领兵将帅。东汉末始置。《后汉书·袁绍传》: “绍乃分 (沮) 授所统为三都督,使授及郭图、淳于琼各典一军。”北魏置大都督,左、右都督。西魏亦置。②军中统兵或管理杂务的低级军官。西魏、北周府兵中置,位

  • 符节曹

    官署名。两晋南朝置,掌符节。设侍御史掌其事。隶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