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会司僧会
官名。明、清各县僧会司主官。详“僧会”。
官名。明、清各县僧会司主官。详“僧会”。
凡指古代的八位国君,但无论是“三皇”还是“五帝”,都说法不一,三皇之说有六,五帝之说有三。三皇:1、指伏羲、神农、黄帝;2、指伏羲、神农、祝融;3、指伏羲、神农、女娲;4、指伏羲、神农
满语官名。又作“克食哈番”。汉名为恩骑尉,清朝世职之最后一等。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预备马辔。额设御马司辔二十人,皇子司辔二人,皆以额鲁特蒙古充任。辖以司鞍长。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参见“市自治制”。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掌登记黄册(宗室档案)、红册(觉罗档案),并负责翻译成汉文,交府堂汉主事载入汉文档案。设司官、笔帖式等,无定额,由府堂官派充。宗人府内部机构。清置,设司官与笔帖式,由宗人府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不过属于某品下阶的官职,
官署名。南宋养马机构,又称御前马院,掌饲养御前良马。设副知、手分等领其事。官署名。宋置,掌饲养属于皇帝及宫廷需用的马匹。
参见“十威将军”。
卫生署所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疾病之治疗预防以及医务人员的实地训练等事项。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三十日内政部修正公布的《中央医院章程》规定,本院置内、外、妇产、小儿、眼、耳鼻咽喉、
官名。自隋唐至清代***战争前,历代均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国家行政之总汇,各部均以尚书为长官,合称六部尚书。太平天国前期于东、北、翼三王府亦置六部尚书处理政务。东王府综理全国政务,故东殿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