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正司僧正
官名。元、明、清各州僧正司主官。详“僧正”。
官名。元、明、清各州僧正司主官。详“僧正”。
参“蕃汉二字院”。
皇帝近臣泛称。《尚书·主政》: “王左右常伯、常任。”孔颖达疏: “王之亲近左右,常所长事,谓三公也。”秦汉以后,常作为侍中的别称。指帝王左右的近臣,周朝指三公。《尚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
官署名。清沿明制,刑部与户部都按省区分司,刑部定为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七清吏司(户部无直隶、奉天、安徽三司),另有一个
官名。隋文帝置金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金部员外郎”,见该条。
海关海事部的一科。见“海事部”。
学官,掌教授五经。五经指《诗》、《书》、《易》、《礼》、《春秋》。《礼》,在汉朝指《仪礼》,后代指《礼记》。《春秋》包括三传,即《公羊传》、《左氏传》、《谷梁传》。《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是岁,大
见“衙内指挥使”。
官名。东晋置。《晋书·姚弋仲载记》:“永和七年 (351),拜弋仲使持节,六夷大都督、都督江淮诸军事、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单于,封高陵郡公。”
官名。清朝文渊阁之长官。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设。满、汉各一人,以大学士、协办大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兼充。掌文渊阁书籍之典守事。官名。清置,为文渊阁长官。文渊阁在紫禁城内东南角,为宫内藏书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