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民政部疆理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府、厅、州、县区划变更及增置,核办官地收放,民地买卖注册等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制用语。宋朝判、司、簿、尉及其摄官,依不同出身、任数、考数、举主员数,是否流外,升转录事参军或下州令、录,称为常调。以此法升转之官,则称常调官。时有俗语说: “家常饭好吃,常调官好做”。宋制,吏部按
文书名。宋朝文官选人所得高、中级官员推荐其升改幕职官的举状,称为职状。
官名。即太子右司御副率。
① 春秋晋国僖侯时“司徒”之改称。以僖侯名司徒,故以避讳改称。②官名。中军将军的简称。此外,尚有“中军元帅”、“中军都督”、“中军都将”,亦有省称为此者。明朝嘉靖二十九年(1550),京营三大营之五军
官名。(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由省委任,直属县知事,为有给职。主要掌理县署委办事件,督饬村长办理行政事务。(2)国民党政府设置,一为县以下的区署的主官,辅佐县长总理全区政务。参见“区署”。二为市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督将士作战。《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及与袁绍战于官渡,行督军校尉。”行督军校尉,位低于行督军将军。行,代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膳部司长官,员一人,掌管皇帝的饮食事务。设小膳部下大夫、小膳部上士以佐之,领内膳上士、设膳上士、典庖中士、典饎中士、酒正中士、肴藏中士、掌醢中士、司鼎俎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秩从六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掌酿造御用细酒。至元十五年(1278),升为从五品。后隶宣徽院,设提点、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即“北 (大王) 院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