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利局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北洋政府设置,属国务院,掌办全国水利及沿岸垦辟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视察二人,佥事二至六人,主事八至十二人;技正二至六人,技士十至十六人。局内分置四科,各设科长一人,科员若干人。其分支机构有各地水利分局,各以局长一人为主官。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北洋政府设置,属国务院,掌办全国水利及沿岸垦辟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视察二人,佥事二至六人,主事八至十二人;技正二至六人,技士十至十六人。局内分置四科,各设科长一人,科员若干人。其分支机构有各地水利分局,各以局长一人为主官。
官署名。宋朝始置。原为熟药所,隶太医局。徽宗政和四年(1114)由太医局分出而置,改名惠民药局。南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置行在熟药东、南、南、北所。后诸州亦置。十八年,改京师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
官名。清朝道光二十二年(1842)设钦差大臣,办理外交及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事务,故名。时由两江总督兼。二十四年,改两广总督兼。咸丰八年(1858),复归两江总督兼。十年,改南洋通商大
参见“功论郎”。
清末新设于各部尚书、侍郎以下的左、右丞和左、右参议之统称。主要职掌为拟订、审议有关部务之法制政令。丞参是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的统称。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在各部尚书、侍郎以下设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统称丞参;负
官署名。即“山东清吏司”。
北洋政府选拔司法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司法官考试令》和《关于司法官考试令第三条甄录规则》的规定,司法官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典试人员均由高等考试的典
即“镇守海口屯储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乐官。掌教击奏磬类乐器。《周礼·春官》: “磬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教击磬。击编钟,教缦乐燕乐之钟磬。凡祭祀,奏缦乐”。
官署名。辽末,奚六部大王回离保拥兵自立,号奚国皇帝,设奚、汉、渤海三枢密院,以奚枢密院主奚人之事。
官名。新莽地皇元年 (后20)置。参见“大司马”。官名,王莽置,掌领兵,主征伐。《汉书·王莽传》:“置前后左右中大司马,赐诸州牧号为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