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录事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录事参军,掌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南朝宋以后以录事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亦置录事参军。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录事参军,掌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南朝宋以后以录事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亦置录事参军。
官署名。元置,属典医监。掌供奉东宫药饵。设达鲁花赤一人,大使、副使各二人。
官名。见“守庙中大夫”。
官制用语。即以本官兼任、兼行或兼领其他官职。两汉常行其制,如张安世为车骑将军兼光禄勋。南北朝时凡祭祀、奉使等临时委官代行某职,皆曰兼某职,或于正式任命某职之前,先授予兼某职之名义,意即试某职。唐朝,职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初年仍沿用清末旧制,于绥远设绥远城将军,主要管理军政和蒙旗事务;民政方面属山西省兼辖。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七月六日公布《都统府官制》后,改绥远城将军为绥远都统,与热河、察哈尔
泛指受宠倖的近侍、近官。《后汉书·杨震传》:“周广、谢恽兄弟,与国无肺腑枝叶之属,依倚近倖奸佞之人,与樊丰、王永等分威共权,属托州郡,倾动大臣。”
武散官名。清置,秩从四品。
选拔公务员的考试。国民党政府规定,任命人员指政务官以外的公务员,其考试分普通考试、高等考试和特种考试三项。普通考试和高等考试的区别,一方面是以教育程度为根据,一方面是以任用等级为依归,是与教育制度和文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顺帝元统元年(1333)十二日,又称彰德 (今河南安阳) 威武卫。军人来自文宗时由河南招募的阿速勇士五千人。设都指挥使、副使等职。
官名。或说西魏置为尚书省膳部长官。北齐置为都官尚书所辖膳部曹长官,六品上。隋朝改置膳部侍郎、膳部郎,唐朝复称郎中,从五品上,为礼部膳部司长官。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膳大夫、司膳郎中,寻各复旧。五代
孔子后裔世袭之封号。宋至和二年(1055),始封孔子四十七代孙以此官号,掌奉至圣阙里庙祀。元朝继封之,并赐三品印。明洪武元年(1368)以孔子五十六代孙袭封,秩正二品。属官有掌书、典籍、司乐等职,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