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设置,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并指定其中一人为常务委员,负责召集开会。开会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凡审议的惩戒案件须以出席委员过半数的决定为准,如票数相等,由常务委员裁定。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内部设秘书处,并分第一、第二两科,以办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设置,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并指定其中一人为常务委员,负责召集开会。开会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凡审议的惩戒案件须以出席委员过半数的决定为准,如票数相等,由常务委员裁定。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内部设秘书处,并分第一、第二两科,以办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官名。简称陕西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陕西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南京户部陕西清吏司亦曾设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
官署合称。即京师东市(都会)、西市(利人),东都东市(丰都)、南市(大同)、北京(通远)五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隶太府寺,各置令一员,正八品,掌市场财贸交易。
官名,汉置,为太后属官,俸中二千石,掌太后服御诸物及衣服宝货珍膳之属。《后汉书·孝灵帝纪》:“司空唐珍罢,永乐少府许训为司空。冬十月甲申,司徒刘郃、永乐少府陈球、卫尉阳球、步兵校尉刘纳谋诛宦者,事泄,
官名,东汉置。都尉功曹,即都尉属下的功曹,此处的都尉,指郡都尉,太守的佐官,掌郡兵、防盗贼、主治安。都尉功曹掌考查、记录下属官吏的功劳。《后汉书·张酺传》:“(王青)父隆,建武初为都尉功曹,青为小史,
内侍阶官名。金朝置。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秩正七品上。官名。金代内侍官,正七品上,称通掖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西汉成帝始置。东汉沿置,属尚书台。设二员,领尚书三公曹,秩六百石。掌断狱。《后汉书·陈忠传》: “司徒刘恺举忠明习法律,宜备机审,于是擢拜尚书,使居三公曹。”一说东汉掌三公府文书、州郡官之考课。
官名。明清之仓官。掌地方仓庾之事。明朝设于府者为从九品,设于州县者未入流。清朝隶布政使及各府者为从九品,隶州县者未入流。官名。仓大使之设始于元,主管官仓。明代有布政使司仓大使、府仓大使,秩均为从九品;
官名。南齐置平准令丞,梁改设平水署,为少府卿所属机构,主织物染色之事。设令及丞为正副主管。陈沿置。参见“平准令丞”。
官名。隋朝太子门下坊次官,初置四员,炀帝大业三年 (607)减二员,正五品上。唐朝改太子中舍人,高宗永徽三年 (652) 因避讳改,显庆元年 (656) 复名中舍人。参见“中舍人”。
官名。太平天国前期,东、北、翼三王府所属六部主官称为六部尚书,燕、豫二王府所属六部主官有吏书、户书、礼书、兵书、刑书、工书,合称为六部书。后期六爵所属似亦有六部书。例如太平天国文书《名册三十五件》中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