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司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村经济。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村经济。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常寺,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事,有令、丞。隋朝太常寺沿置,有令一员、丞一员,又有太祝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署,而留太祝八员属太常寺。官署名。北齐置,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
官名。金置,为大宗正府副长官,正三品,位在“判大宗正事”、“同判大宗正事”之下而在大宗正丞之上。与其他长官共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泰和六年改称同签大睦亲事。见《金史·百官一·大宗正府》。官名。金置,
即“判吏部事”。
官署名。见“食官署”。
官名。参见“纂修”。官名。清始置于国史馆,员额满四人,以内阁侍读学士、侍读中书及部属、科道等官派充;汉六人,以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总掌国史编纂之事。北洋政府时期于国史馆、礼制馆、修订法律馆均置
以防御使为长官之州。宋朝为六等州之第四等,位观察州下、团练州上。防御使不赴任者,以他官判、知,属官有防御推官等,又有防御副使专授左降官。辽朝亦置,低于团练州,设防御使、防御副使、防御判官、州学博士、助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参见“员外散骑常侍”。散官名。北周置, 见“左员外常侍”。
留守代理政务。《孟子·告子下》:“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焦循注:“任,薛之同姓小国也。季任,任君季弟也。任君朝会于邻国,季任为之居守其国也。”
即官位。《孟子·告子上》:“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 公卿大夫,此人爵也。”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蓝翎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