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平尚书事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以同时加予数人,故称“分”。西汉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三国吴列为职衔。参见“平尚书事”。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以同时加予数人,故称“分”。西汉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三国吴列为职衔。参见“平尚书事”。
命妇封号。始见于晋。隋、唐用以封皇太子之女,视从一品。宋沿唐制。明、清用以封亲王之女。封号。晋朝公主封郡者称郡主。见《世说新语·贤媛》及注。唐代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司封郎中
见“内三院大学士”。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地政署。以地价申报方法先整理后方城市土地,然后依照整理结果,征收地价税及土地增值税。设处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均由上尉充任,掌发射***事务。
官署名。即尚书省吏部,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名吏部。官署名,即吏部。唐玄宗天宝十一年改吏部为文部,唐肃宗至德二年复旧。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见《新唐书·百官一·吏
官名。北齐太子厩牧署次官。隋、唐沿置,唐员二人,从九品下。
官名,即郡太守。王莽改郡太守曰连率。《后汉书·耿弇传》:“父况,字侠游,以明经为郎……后为朔调连率。”《后汉书·马援传》:“及莽败,援兄员时为增山连率,与援俱去郡,复避地凉州。”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庖人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其下设典庖下士以佐之。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庖人”。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正一命。
僧官名。元置,见“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