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刑部郎中

刑部郎中

官名。①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始置为刑部头司长官,二人,从五品上。掌司法及审覆大理寺与州府刑狱。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刑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再改秋官郎中,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至肃宗至德二载(757)又改名为司宪郎中,后复旧名。五代沿置。②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为刑部属官,协掌刑部事务。元丰改制前置为五品寄禄官,改制后定制二人,从六品,分左、右厅治事。掌详复、平反等事。辽南面官置,属尚书省,刑部官员,位侍郎下。金朝置一人,从五品,协掌部务。元朝沿置。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沿置于刑部,位尚书、侍郎下,一人,正五品。六年后改置为刑部属司长官。清朝入关前曾置刑部理事官。入关后于顺治元年(1644)改原理事官而置,品秩依旧。后改置为刑部属司长官。③隋、唐、五代、明、清诸朝刑部属司郎中的泛称。


官名。为刑部尚书属官,唐、五代、宋、金、元皆置,明称十三清吏司郎中,清称刑部十八司郎中。唐代刑部郎中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其后各代所掌,大体相同。见《新唐书·百官一·刑部》、《历代职官表·刑部》。

猜你喜欢

  • 掌武

    太尉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太尉为掌武” 。太尉的别称,唐人称太尉为掌武。见宋朝洪迈《容斋随笔·官称别名》,参看“太尉”条。

  • 黄河水利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十七日修正公布的《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定,其任务为掌理黄河全部及其支流测量疏濬溉灌及一切兴利防患筹款施工事务。设委员长一人,副

  • 诸路宝泉都提举司

    官署名。见“诸路宝钞都提举司”。

  • 王府仪卫正、仪卫副

    官名。明置,见“王府仪卫司”。

  • 厩长丞

    官名。汉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右扶风所属有厩长及丞,为主管养马之官。

  • 青苗使

    官名。唐自肃宗以来,连年用兵,国库不充,百官俸折。大历时诏天下青苗,每亩税钱五十,市轻货以给百官。于诸道设青苗使各一人以总其事。两税法实施以后,青苗钱不废,仍以夏秋两季征收之。

  • 司车辂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巾车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司车辂司长官,掌公车之政,辨其名品,与其物色,自帝、后以下至士,其车辂的规格各有不同。下设小司车辂上士以佐其职,领典路中士、司车中士、司常

  • 誊黄

    文书名。即诏书的刊刻颁行件。清制,诏书在天安门举行颁诏仪式后,由礼部官接领到部,照式刊刻,颁行全国。因以黄纸印刷,故名。

  • 博学通议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五年、六年(公元717、718年)诏举,郑少微等二人及第。

  • 翰林兼国史院

    官署名。元中统初,世祖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未立官署。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始置翰林学士院。四年(公元1267年),改为翰林兼国史院。二十年(公元1283年)与集贤院合并,称翰林国史集贤院;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