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刺奸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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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邑市令

    官名。北魏置。掌京邑诸市。定都平城时属代尹,迁都洛阳后属司州牧。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北齐时设东、西市署,各置令、丞。官名。北魏初置,属代尹,掌京县商业贸易。

  • 门下小史

    吏名,汉置,为郡县小吏,给事门下,故称门下小史;位在门下干之下。《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书佐五十人,循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 清商署令

    官名,南朝梁置,为清商署主官,掌清商乐。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 四部大人

    官名。北魏初期置,掌刑案审决。《魏书·刑罚志》说:“魏初刑禁疏简,宣帝南迁,复置四部大人,坐王庭决辞讼,以言语约束,刻契记事,无囹圄考讯之法,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

  • 折冲上士

    官名。北周置。折冲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官名。见“折冲中大夫”。

  • 同文馆洋教习

    官名。清末同文馆之官员,负责教授同文馆学生课程,无定额,视学生多少而定。由洋人担任。

  • 大都弓匠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掌制造弓矢。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设双搭、成吉里、通州三弓局,各置大使、副使一员。

  • 知北院贴黄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低于北院林牙。官名。宋制于奏状意有未尽,摘要别书于后,称为贴黄。辽于北枢密院置知北院贴黄,掌奏状贴黄之事。

  • 南台治书侍御史

    即“治书侍御史”。

  • 右二护军府护军

    官名。同“右一护军府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