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副总统

副总统

(1) 北洋政府时期大总统的副职。其选举同大总统,而且同时举行,但分次投票。因副总统是备位的,任期无明文规定,事实上和大总统一致。副总统缺位时则补选之。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补选冯国璋为副总统即是其例。《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规定:大总统因故去职或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至原任大总统任满为止;若大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则由副总统代理。《临时约法》第四十二条对此仅有笼统的规定:“大总统因故去职或不能视事时,得代行其职权。”未明确去职的代行应是继任及继任的期限。若副总统与总统同时缺位,大总统职务由国务院摄行。(2)国民党政府时期总统的副职。依照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一月一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其任期与总统同,为六年。总统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至总统任期届满为止。总统、副总统均缺位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并依规定召集国民大会临时会,补选总统、副总统,其任期以补足原任总统未满之任期为止。总统与副总统均因故不能视事时,由行政院长代行其职权。

猜你喜欢

  • 氏族长老

    氏族中掌教化和备顾问的人员。在氏族中,一些德高望重富有经验、在氏族中掌管教化或善于为氏族成员排解纠纷的年长者,被尊为长老,经常协助氏族、部落首领处理公共事务或备顾问,有的成了首领的老师和保护人。到了国

  • 掖庭局饮官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饮食之事,以尚酝署官兼。

  • 胞人

    官名,也写作庖人,汉置,属少府,掌宰割供肉食,其长官称长、丞。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胞,同庖。

  • 五校士

    五校士即五校兵。五校尉所掌管的宿卫兵称士。《汉书·霍光传》:“载光尸柩以輼辌车,黄屋左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后汉书·耿弇传》:“乃遣恭将五校士三千人,副车骑将军马防讨西羌。

  • 谷蠡

    匈奴王号名。详“谷蠡王”条。

  • 内阁典籍

    官名。清朝内阁典籍厅之办事官员。康熙九年(1670)改内三院为内阁后设。满、汉、汉军各二人。正七品。负责出纳文移及收贮红本、图籍等事项,并保管典籍厅关防。官名。清置,见“内阁典籍厅”。

  • 副军校

    官名。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次等第二级,任排长、掌旗官等,秩视千总,阶正六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 、军佐

  • 散县男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男同为从五品。

  • 功曹书佐

    官名。即门功曹书佐。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郡长官佐吏,为功曹从事属员,主人事选用。三国蜀州府亦置,职同。晋朝后改为西曹书佐。不开府将军、太子二傅及郡皆置,为功曹史之佐。官名,汉置,为州的佐吏,位在功曹从事下

  • 司属司

    官署名。金朝置,属大宗正府。管领宗室将军及其所占人口、奴婢事务。原名宗室将军司,章宗明昌二年(1191)更名。设令、丞领司事,秩正七品、正八品。中都、上京、扎里瓜、合古西南、梅坚寨、蒲与、临潢、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