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执法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宣统元年(1909)置。每混成协或未成镇的独立协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办本协军事司法及战时俘虏与占领地司法事宜。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宣统元年(1909)置。每混成协或未成镇的独立协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办本协军事司法及战时俘虏与占领地司法事宜。
官名。后魏始置,皇帝行幸宴会,则在左右,记录帝言及宴宾客酬答。见《通典·职官三·侍中·起居》、《魏书·官氏志》。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所载有起居令史,秩从七品上。《通典·职官三》说:“后魏始置
官名。清朝光绪十一年(1885)设。正二品。初由出使德、法、英等国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比国(比利时)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
官名。见“司刑寺”。
官名。金明昌六年(公元1195年)省东上閤门副使一人,置东上閤门签事,秩正六品,掌签判閤门事。
东宫武官名。见“左右内率府”。
又称“邸报”、“宫门抄”。我国最古老的报纸。汉之郡国、唐之藩镇,均置邸于京城,作为来朝时栖息之所,并在此传抄诏令章奏之类,随时向地方传报,故名“邸抄”。明朝各省均于京城设公所,有提塘官专办此事,故又称
官名。汉置司隶校尉,魏晋以司隶校尉统京师所在之州(号称司州),东晋渡江后罢司隶校尉,而以扬州刺史当其职。南朝诸代均以扬州刺史为京辇重任,以诸王领之,其权任与丹阳尹相表里。
官类名。太平天国的职同官,又称为同职官,见“职同官”。
官名。《周礼·春官》说,凡以神仕者,掌理三辰的推算方法,图画人鬼天地神祗的位次,分别名号物色。北周用其意置神士中士,正二命;神士下士,正一命;属太祝下大夫。
官名。汉朝边防官员。又称塞尉、障塞尉,为障候之副贰。据《后汉书·百官志》,边县有障塞尉,警备羌人犯塞。秩二百石。与障候同辖诸部候长。障候不在,常试守其职。属吏有尉丞、士吏、尉从史、尉史等。障候下行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