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仍置司太原,为内八道监司之一,直隶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名。清末弼德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请简。掌承院长、副院长之命总理秘书厅事务。
官名合称。汉朝公府置东曹掾、西曹掾;东曹掾掌二千石长吏的任用和调动及军吏事,西曹掾掌府史署用。东汉末州府也置。其后,三国、两晋等也置,参看“东西曹”、“东曹掾”条。
即“甲喇章京”。
侍卫武官。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七品上。
官名。大夫的辅佐官吏。《管子·度地》:“大夫、大夫佐各一人,率部校长官佐各财足。”
见“提点刑狱公事”。
官名,汉置,为州尹之副,佐州尹治京都地区。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参看“州尹”条。
参见“水部”。
官署名。北齐置。隋改名符玺局。参见“符节令”。官署名。北齐设置,属御史台,掌符节之事。设官有符节令一人,符玺郎中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