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衣大
满语官名。意为“包衣头”。汉译为“内管领”。
满语官名。意为“包衣头”。汉译为“内管领”。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北魏曾有此规定,《魏书·杨椿传》说:“廷尉奏椿前为太仆卿日, 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四十顷,依律处刑五岁。尚书邢峦据《正始别格》奏椿罪应除名为庶人,注籍盗门,同籍合门不仕。世宗以新律既
官名。①殷朝置。掌牧马牛。《后汉书·西羌传》注引《古本竹书纪年》: “大丁四年,周人伐余无之戎,克之。周王季命为殷牧师。”②《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牧场。《周礼·夏官》: “牧师下士四人,
官名统称。北宋前期,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秘阁置直馆、直院、直阁、修撰、检讨、校理、校勘等职,通称馆职。一般由文学之士考选授职。掌整理图籍,备顾问应对。通常以一至二年为一任,多数馆职任满后许带职外补。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官名。见“侍郎左选郎中”。
特进和奉朝请均为赐号名,特进表明其功位,奉朝请使其有朝见机会。古代诸侯朝见天子春季叫朝,秋季叫请。汉朝皇帝给退位的文臣武将、皇室外戚等以参加朝会的机会,便赐其以“奉朝请”的名号,意思是奉朝廷的召请参加
官名。《考工记》说:“舆人为车。”北周六官府司木中大夫所属有车工中士,正二命;车工下士,正一命,掌车舆的制作。
即公元938年后辽之“南京留守”。
官名。南诏官,大府副将。
选举制度。唐朝始设,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全通者授官,通七者授出身。应试者由本贯申送礼部,同明经举人之例,考试讫奏闻。宋朝沿置,十五岁以下能通经赋诗者,州举送朝廷,先由国子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