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小将
官名合称。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412)七月,“置四厢大将,又放十二时,置十二小将”。(《魏书·太宗纪》)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名合称。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412)七月,“置四厢大将,又放十二时,置十二小将”。(《魏书·太宗纪》)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名,王莽置,俸二千石,掌辅佐。《汉书·王莽传》:“甄丰为太阿右辅。”“太阿右辅、大司空、卫将军、广阳侯甄丰为更始将军,(封)广新公……是为四将。凡十一公。参看《太保后承》、《太傅左辅》两条。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前侍中士”。
道教封号。清朝雍正九年(1731) 嘉法官娄近垣忠诚而封,并授四品提点。乾隆元年(1736)又授通议大夫。
见“指分”。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官名。明朝国子监六堂掌管教诲约束学生及讲说经义文字的官员。洪武十五年 (1382) 改原国子学学正而置。中都国子监亦置。初各三人,正九品。二十四年,改国子监十人,中都国子监一人。二十六年,罢中都国子监
官署名。宋朝置,为六房之一。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于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内设。属中书省者主行计度营造;属门下省者主行尚书省工房所上之事; 属尚书省者掌工作之事,如营造、鼓铸、屯田、桥梁
印“伶官”。乐官。《国语·周语下》:“钟成,伶人告和。”
本意为制度、法式、命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又称制书。汉朝因之。内容有一定格式,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明朝由殿阁学士
官名。即尚辇直长。官名。隋唐为尚辇局的佐官;金为尚辇局的属官。见“尚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