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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巡营

巡警部所属机构。又称协巡队。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月,以京城冬防紧要,巡捕力量单薄,由巡警部奏请设置。协巡营分驻荒僻地段,夜间巡逻,日间操作、巡防,接受诉讼案件,解送人犯,派遣坛差、道差,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以统带、帮统带为正副长官。下设教习官、副教习官各一人。掌教警察课程,兼司考察功过;庶务长、副庶务长各一人,庶务委员二人,掌理总务;书记官、副书记官各一人,掌管收支;书记生二人,掌缮写公牍;马弁八人,掌稽查;长夫二十人。下辖差遣队、协巡左路与协巡右路。差遣队设队官一人,巡长二人,目兵四十人,长夫六人。协巡左路,设队官一人,掌管左路各队,左路分设一至六队,各置队长一人,副队长一人,书记官一人,目兵八十人,长夫十一人。协巡右路,设队官一人,掌管右路各队,右路亦分设一至六队,设官与左路各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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