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太仆寺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置太仆寺于滁州(今安徽滁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遂改北京行太仆寺为太仆寺,而以在滁州者加“南京”字,称南京太仆寺。设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六品,主簿一人,从七品。隆庆(1567—1572)中革少卿一人,寺丞一人。参见“行太仆寺”。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置太仆寺于滁州(今安徽滁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遂改北京行太仆寺为太仆寺,而以在滁州者加“南京”字,称南京太仆寺。设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六品,主簿一人,从七品。隆庆(1567—1572)中革少卿一人,寺丞一人。参见“行太仆寺”。
指用一个字做封号的王。辽有一字王,如赵王、魏王等;若为郡王,如混同郡王、兰陵郡王,则为二字王;一字王最尊贵,二字王次之。金元沿其制,亲王封一字王。元代封爵分八等,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见《金史·睿宗
武官名。辽置,见“诸军都虞候司”。
满语。清朝指在内廷及一些机关承担粗重杂役的人。宫内各处及内阁、军机处、内务府等部门均有之。“苏拉”意为闲散,因亦通指无职之闲散旗人。清朝内廷机构中担任勤务的人。军机处所用苏拉,通常在十五岁以下,且不识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属行政院,掌管蒙古、西藏的行政及各种兴革事项。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十五至二十一人,就其中指定常务委员六人,由国民政府选熟悉蒙藏政教情形者担任,下设蒙事、藏事、总
官名。指王诸姑姊妹之女有爵位者。辅佐王后掌宗庙祭祀。《周礼·春官》: “外宗,凡女之有爵者”,“掌宗庙之祭祀,佐王后荐玉豆,视豆笾。及以乐彻,亦如之。王后以乐羞粢,则赞。凡王后之献,亦如之。王后不与,
① 外朝所拟诏书,与“内制”相对而言。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 置翰林学士后,翰林学士所撰,直接发自禁中者为内制。中书舍人或他官知制诰者所撰,为外制。外制所拟,为一般诏书,需经门下省,由符宝郎加盖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辎重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订辎重队操法,核议辎重队应用车辆、马匹、械器,考察所属学堂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捕兽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即“北府宰相”。
谓脱去布衣,换着官服。指初仕。亦作“释褐”。《晋书·范汪传》:“护军、平南二府礼命交至,始解褐,参护军事。”《梁书·武帝纪中》:“诏曰:‘今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褐。”后世沿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