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寺北寺收支诸物库提领
官名。元至治元年(公元1321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南寺北寺收支诸物库,秩从七品;属大都留守司,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司库等。
官名。元至治元年(公元1321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南寺北寺收支诸物库,秩从七品;属大都留守司,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司库等。
官名。①相传少皞氏时置,掌农事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 “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九扈为农正。”② 周朝置。一说即“田畯”。后稷属官。掌农田耕稼。《国语·周语上》: “农师一之,农正再之。”韦昭注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农工商及交通事宜。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县实业局,见该条。
官名。北齐置主衣局,属门下省。掌御衣服玩弄事。以都统、子统为正副主官。
官署名。金南京置,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不常置。其官为提单、同提举。见《金吏·百官三》。
官署名。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置,隶詹事院,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后改隶徽政院,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废。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刑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刑部秋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官署名。民国置,为盐运使的办事官署,掌监督、办理场产、运销、缉私、征收盐税等事;并考核所辖盐区内各县县长协缉私盐的成绩等。民国二十六年,与盐务稽核分所合并,改称盐务管理局,裁撤盐运使。官署名。北洋政府
即“廷尉平”。官名,西汉置,掌平审诏狱。详“廷尉平”条。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侍卫东宫,由太子内直备身正、副都督统领。八品。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官名。南朝设。掌皇帝仪卫。一般以直阁将军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