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郡守、刺史和县令、县长、县丞、县尉。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故俗称其为二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也指刺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
参见“农工商部左参议”。
官署名,三国时刘备置,掌盐铁的生产、买卖、税收等事。《三国志·蜀书·王连传》:“迁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利入甚多……迁蜀郡太守,兴业将军,领盐府如故。”
官署名。明宣德四年(1429)始置。景泰间(1450—1456)移于平山(今属河北),又移满城县。天顺元年(1457)仍移于易州(今河北易县)。设官专理其事。初以尚书或侍郎督厂事。嘉靖后改以主事管理。
文书名。平行文。明朝为中央文书,如五军都督府对六部行文即用之。清朝为地方文书,如总督对总兵,提督对司、道、盐运使司,总兵对府、厅、州、县行文均用之。近代演变为外交文书,用于外事交涉。
礼部之别称。
官名。即太子左、右监门率,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降为正五品。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左、右监门率府率,正四品上。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荀衍以此职守邺都,督河北事。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领兵并监督军事。《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是时荀攸常为谋主,彧兄衍以监军校尉守邺,都督河北事。”
御史中丞与侍御史知杂事(知杂侍御史)合称。
官名。北齐置,员二人。属太子门下坊殿内局。隋改殿内局为内直局,置内直监、内直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