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务笔帖式
官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于监生、甲兵内选充,掌文书档案等事务。
官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于监生、甲兵内选充,掌文书档案等事务。
官名。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金部曹,“掌权衡量度、外内诸库藏文帐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据《后汉书·百官一》记载,东汉太尉属官有黄閤主簿,省录府内众事。
官吏考课方式之一。唐代考课之制,分司考与校考。以诸司之长每年考核其属下的功过,分为九等,称为司考或初考。初考完毕之后,送尚书省总考,称为“校考”,参见该条。
官名。南宋置,为四辖之一。孝宗隆兴二年 (1164),令选通判、知县资序人充任。外补则为郡守,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使职名。唐僖宗中和元年(881) 车驾御成都府, 置京城四面催阵使, 以守兵部尚书王徽充。
明清时因举人列名乙科之榜,故又称为乙榜,
宋朝侍郎右选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吏升赏方式之一。《汉书》中常记汉代君主以赐金的方式奖励臣下,如《张良传》记“赐张良金百镒。”《惠帝记》记“赐将军四十金。”《循吏传》记“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称注销。如笔帖式京察一等,记名以理事、同知、通判用者,再遇京察,若列入二、三等,即将记名注销。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
官名,东汉置,位低于将军而高于都尉,掌帅军征伐。《后汉书·公孙瓒传》:“瓒率所领追讨(张)纯等有功,迁骑都尉……诏拜瓒降虏校尉,封都亭侯,復兼领属国长史。”